国务院办公厅11日公布了2014年节假日安排通知,公假总数11天保持不变,春节、国庆黄金周得到保留,“五一”黄金周没有恢复。最终的放假安排在此前调查呼声最高的C方案基础上加以完善。
[方案“终极版”有何改进?]
一是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各放假1天,节日逢周三时不调休,仅在当天放假;二是在长假调休方式上,将过去调借节前或节后一个周末的2个周休日,改为调借节前和节后各一个周休日。
[“五一”黄金周再难恢复?]
恢复“五一”黄金周,就要取消现有的清明、中秋、端午假期,不利于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,并不可取。带薪假是改革的方向,恢复“五一”长假就等于放弃了带薪假,是在改革路上的后退。
在公假总数11天不变的情况下,应赋予节日更多的文化内涵,而人们旅游出行的需求须靠落实带薪休假得以满足。
[网调民意得以反映?]
据统计,11月全国假日办进行的问卷调查,共收到312.71万份问卷。最终放假安排一方面尊重了主流民意,另一方面修正了网络调查中的误差,同时保留了春节和十一长假,基本上反映了网民的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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