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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居易曾参加异地高考 隋唐教育资源不平衡

    有些高考生不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高考,而是到另一个地域去高考,被称为异地高考。当今的异地高考,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城市新移民的子女升学障碍;另一方面还指向高考录取公平问题,因为异地高考可能会有低分录取的优势。

    其实,异地高考并非当今的产物,幅员辽阔的中国在古代就有了“异地高考”。

    从隋唐起,以科举制取代察举制,给了平民更多上升的机会。然而,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平衡,首都即京兆府(长安)录取的名额大大高于其他地区。在唐代,国家级考试不分地区录取;地方考试按州的大小选拔考生,一般州的名额为两三人,而长安每次都多达数十人,甚至有时超过百人。这在柳宗元的《送辛生下第序略》可见:“京兆尹岁贡秀才,常与百郡相抗。”

    宋代也有录取名额严重失衡的问题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在写给皇帝的信中说:“东南州进士取解者,东南州军进士取解者,两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,是百人取一人。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,而所解至十余人,是十人取一人。”意思是录取率低的州100:1,录取率高的州10:1。比例之悬殊,令人惊诧。

    在录取比例悬殊的地域中,京城一直扮演着“低分洼地”的角色。以嘉祐五年(1060年)为例,首都开封府的解额(通过地方考试选拔参加国家考试考生的名额叫“解额”)是266人,而陕西只有123人,广东只有84人;而且,国子监108人的解额,并不算在开封府内。国子监加开封府的考生,在国考中登科的人数,占到全部考生的一半左右。

    在清代,顺天府(北京)的举人名额也一直是全国最高的,同治元年(1862年)顺天府的名额是185人,文化大省浙江只有152人,广东省为102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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