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新闻网讯(南晶)按照上级有关规定,邢台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,积极排查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近日,该队城区中队在执勤巡逻时查获一把管制刀具,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。
8月21日早上6时30分左右,该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申玉刚带领协勤尹艳飞、申丽伟、吴增科沿107线巡逻至北外环路口时发现一辆白色皮卡车没有粘贴交强险标志,于是立即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。当民警询问情况时,该车司机声称自己是为别人开车,并不清楚该车交强险投保情况。申玉刚根据该司机提供的保险公司服务电话进行查询后,得知该车交强险已超过有效期限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8条第1款之规定,对其出具了强制措施凭证,并将该车扣留。随后,在对车上物品进行检查时,发现其副驾驶位置藏匿一把20多公分长的尖刀,属管制刀具。由于对其携带管制刀具的动机不明。申玉刚和几名协勤将驾驶员和乘车人一同带回该队进行询问。随后,该车车主接到电话后也赶到了该队。民警上网对车主、驾驶人、乘车人信息进行查询,发现均无前科,该车主也没有肇事记录。后经进一步核查,车主为某工地包工头,驾驶人和乘车人均为工地上的工人,驾驶人称车上携带的刀具主要用来划开水泥编织袋和防身。按规定民警将刀具予以收缴,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。随后,申玉刚耐心对他们进行了教育,告知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。车主及驾驶人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。